委托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时间:2022-04-16人气:作者:未知

委托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按照《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方的法律责任有:《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第四百零五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零八条: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委托人要负什么责任”:   

  

  (1)受托人只要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你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   

  

  (2)只有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   

  

  2、“请问我成为他的书面委托人之后,如果官司败诉,法院找不到我朋友执行,我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你不需要承担因官司而产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不管官司是胜是赢,后果都由你朋友承担。也就是说,官司胜了,你得不到好处;官司败诉,你也不会承担什么责任。   

  

  (2)但是,由于你是受托人,法院在执行的时候,有可能会要求你提供你朋友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3、提示:授权委托书中写“全权处理”的,并不代表你可以处理“一切事务”,在法律上,这样授权不明的“全权处理”,视为一般权限的委托,你只

  

  有权代为起诉、出庭、参加庭审和质证等,但涉及到承认对方诉讼请求、放弃已方诉请、上诉等处分权时,你还是应请示你朋友、由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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