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律师费谁出(欠债不还请律师)

时间:2024-03-28人气:作者:佚名

欠债不还律师费谁出(欠债不还请律师)

对方欠债不还的情况下,出借人聘请律师起诉的,律师费由出借人先行支付,然后可以在起诉状中主张由借款人承担律师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标签: 律师费  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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