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东县推荐就业奖励申请指南(如东县引进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奖励暂行办法)

时间:2024-08-14人气:作者:未知

南通如东县推荐就业奖励申请指南(如东县引进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奖励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奖励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对2024年春风行动期间(2024年1月25日至4月8日)为企业新引进5名以上员工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3个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申报对象

  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

  2024年1月25日至4月8日期间,为企业输送首次在我县就业5名员工以上,且在我县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3个月。

  3.发放标准

  1000元/人,同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享受不超过10万元。

  4.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5.申报资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24年如东县春风行动期间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2024年如东县春风行动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

  (3)委托招聘(服务外包)合同(协议书)、向用人单位开具的代招管理费或外包服务费发票等材料;

  (4)《如东县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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