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田丽霞,任上被查!当地曾被省委评价“政治生态极其恶劣”

时间:2024-03-12人气:作者:未知

市委书记田丽霞,任上被查!当地曾被省委评价“政治生态极其恶劣”

3月11日17时许,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东方市委书记田丽霞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官宣田丽霞被查不到两个小时后,海南官方就发布了李爱华就任东方市委书记的消息。

市委书记任上被查

当地曾被评“政治生态极其恶劣”

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东方市委书记田丽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田丽霞曾在检察院系统工作近20年,2020年3月起担任东方市“一把手”,而就在1个多月前,她还曾讲话,表示要“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东方市委书记田丽霞被查 图据东方广电

公开简历显示,1969年1月出生的田丽霞是内蒙古商都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长期在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任职。2003年1月,田丽霞任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副处级)、检察员。2006年9月,田丽霞任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同年12月任检察长。2007年11月,田丽霞来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先后担任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正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等职。

2010年4月,田丽霞担任海南省海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9月,田丽霞担任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同年12月任区长。2015年11月,田丽霞先后担任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等职。

2016年11月,田丽霞担任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20年4月,担任海南省东方市委书记,直至此次任上落马。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998年、2009年、2018年,东方市发生了三次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特别是2018年3月以来,以市委原书记吉明江为首的系列腐败案件,包括原市长、市纪委原书记在内的7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马。省委对东方市的评价是“政治生态极其恶劣”

2020年4月9日,省委主要领导对她进行任前谈话;4月17日,田丽霞到省里接受集体廉政谈话。她说:“东方市20年发生3次塌方式腐败,最重要的也是相同的原因就是,一把手自身贪腐、放弃管党治党责任。我一定要以案为鉴,自觉接受监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上个月,田丽霞还曾频繁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今年2月4日,田丽霞出席东方市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并讲话。田丽霞当时说,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在“不敢腐”上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在“不能腐”上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在“不想腐”上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李爱华接任

而就在田丽霞官宣被查后不到2小时,据海南新闻联播消息,中共海南省委日前决定:李爱华同志任中共东方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副厅级)。

此前,李爱华担任儋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公开资料显示,李爱华,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

李爱华曾在江苏省内工作多年,担任过宿迁市旅游局局长,泗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正县级),泗洪县委副书记、县长,泗洪县委书记等职,于2021年7月任宿迁市政府党组成员、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3个月后任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1年11月,李爱华跨省赴海南履新,出任儋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延伸阅读:

女市委书记任上被拿下!半个月前还在主持会议

据海南省纪委监委3月11日消息:东方市委书记田丽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田丽霞生于1969年1月,今年55岁。

据公开简历,田丽霞曾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她曾任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检察长,海口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副院长等职。



田丽霞曾任海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0年,田丽霞任海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任海口市琼山区区长,2015年任海口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同时担任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2016年11月,田丽霞任儋州市副市长,2020年3月任东方市委书记(副厅级),至此番被查。

据官网介绍,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陆地面积2252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833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16公里,辖10个乡镇、195个村(居)委会,全市常住人口44.45万人。

东方市曾发生塌方式腐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2020年的一篇报道显示,1998年、2009年、2018年,东方市发生了三次系统性塌方式腐败。

报道指出,特别是2018年3月以来,海南省纪委监委查处了以市委原书记吉明江(2014年至2017年任东方市委书记)为首的系列腐败案件,包括市政府原市长、市纪委原书记在内的7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马,7名中层干部被移送审查起诉,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多达63人,省委对东方市的评价是“政治生态极其恶劣”。

2020年,田丽霞履新东方市委书记不久,她对外表示:“东方市20年发生3次塌方式腐败,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一把手自身贪腐、放弃管党治党责任。我一定要以案为鉴,自觉接受监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如今,田丽霞任上被拿下。

在被查前的半个月,田丽霞还外出调研。2月23日上午,田丽霞曾到紫金矿业全球铜精矿配送中心等重点项目调研。

另据报道,2月26日上午,田丽霞主持了海南省东方市湘琼合作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

在田丽霞被拿下当天,3月11日晚,海南日报发布消息,中共海南省委日前决定:李爱华同志任中共东方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副厅级)。

李爱华,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曾长期在江苏省任职,2021年跨省到海南工作。他此前是儋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落马市委书记感觉要被查 与妻子清点现金后一起烧钱

1月31日晚,由湖南省纪委监委与湖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忠诚与背叛——2023湖南正风反腐警示录》在湖南卫视播出。

为“尽快搞副省级”这名落马市委书记留下了33个烂尾工程

在电视专题片第一集中,湘潭市委原书记曹炯芳亮相忏悔。这也是他在去年的《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出镜后,再次亮相反腐专题片。



图为曹炯芳讲述被不法商人围猎

2016年,曹炯芳调任湘潭市委书记,为了“急于出显绩”“争取尽快搞副省级”,明知湘潭政府债务已风险预警,仍拍板决定违法融资举债,推行“精美湘潭两年行动”。“在湘潭以后急于求成,就想尽快地见到政绩,”曹炯芳承认。

在错误政绩观的主导下,曹炯芳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中央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要求置若罔闻,安排市政府违规出台两个红头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和平台公司,借PPP项目大肆违规举债,并强令市人大常委会出具决议,为违规融资举债“背书”。

曹炯芳承认:“作出一些决策,有主观盲动性,是一种官僚主义的决策……这个与中央的要求、与省委的要求是相违背的。”曹炯芳的滥权妄为,致使湘潭违规新增举债435亿元,财政不堪重负,形成33个烂尾工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这是权力的滥用和私用,造成了今天的结局,这确实是难辞其咎的,”曹炯芳忏悔。

曹炯芳,男,汉族,湖南澧县人,1964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中共党员。他曾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2016年出任湘潭市委书记,2021年7月离任,2022年3月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的岗位上被查。

甘于被围猎感觉要被查,曾与妻子一起烧钱

据2022年的反腐大片《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披露,曹炯芳一方面大肆违规举债,导致湘潭债台高筑;一方面大搞腐败,放任支持胞兄在湘潭“提篮子”、揽工程,帮助其在融资过程中牟取利益,政治掮客文竹则打着他的牌子当起“地下组织部长”。

此前的专题片还披露,曹炯芳甘于被围猎,一步步落入了不法商人精心设计的陷阱。

涉案人沈某:知道他(曹炯芳)小孩和我小孩也是同年,又是同月,这个时候,想通过小孩跟他拉得更近,就安排在一个学校,也安排在了一个班上学。

沈某还细心地照顾曹炯芳一家的生活起居,还认干亲、当陪练、做厨师,感觉就是曹炯芳的家庭保姆和生活秘书。

投资就意味着回报,沈某要的回报,就是通过曹炯芳拿项目。

据介绍,曹炯芳被留置前,组织曾多次找他谈话,让其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可曹炯芳执迷不悟,对抗调查,拒绝接受组织的教育和挽救。

曹炯芳妻子邓某某:春节以后他就越来越感觉到组织会查他,我们俩又一起把家里的现金清了一下,他就发现家里有一些外币,他说到时候讲不清来源,只有烧掉以后,我们就安全,并且一边烧的时候还一边跟我讲,他说这个是我们俩带进棺材里的秘密。

副县长为升迁送给市委书记儿子一百万,落马后声泪俱下

在电视专题片第一集中,郴州市政协原副主席、郴州市民政局原局长李志珍声泪俱下痛哭忏悔。



图为李志珍出镜忏悔痛哭

2018年,时任永兴县副县长的李志珍,为谋求职务升迁,想方设法攀附时任郴州市委书记易鹏飞。李志珍在专题片中表示:“那时候郴州到处在流传,你想要提拔重用,找不通易鹏飞这个关系,那是不可能的,然后拿了一百万过去,送给了易鹏飞的儿子。”

不久,李志珍被提拔为郴州市信访局局长。2023年2月,易鹏飞落马,李志珍随之被查。经查,李志珍还涉嫌受贿290余万元,2023年9月,李志珍被开除公职,涉嫌行贿和受贿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图为易鹏飞在受审现场当庭认罪悔罪

李志珍忏悔:“教训是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死死地守住这个纪法的底线。”

经查,李志珍身为党外领导干部,把“党外”当法外,对法律规矩毫无敬畏,官迷心窍,将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违规收受礼金;为官不廉,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并获取大额回报,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跑官买官,通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巨额行贿获得职务升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湖南省纪委监委去年10月通报李志珍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2014年至2018年,李志珍在担任永兴县副县长期间,向管理服务对象曹某某提供借款100万元,违规获利63万元。2013年至2019年,李志珍在担任永兴县副县长、郴州市信访局局长期间,通过胞弟李某某、司机曹某某先后独自或与他人合伙承揽某棚户区改造、某文体广场等5个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李志珍在上述项目中出资260万元,违规获利225万元。李志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3年8月,李志珍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