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起诉离婚要求分割两儿子26万压岁钱被驳回 律师:属孩子个人财产,其无权随意支配

时间:2024-02-21人气:作者:佚名

父亲起诉离婚要求分割两儿子26万压岁钱被驳回 律师:属孩子个人财产,其无权随意支配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压岁钱不仅是长辈对晚辈的关爱和祝福,更是一种家族情感的延续。每逢过年,小孩最开心的就是拿到压岁钱,部分父母会将孩子的压岁钱开户存进银行。那么,压岁钱到底应该归谁所有呢?如果父母离婚这笔款项将会何去何从呢?


▲图为压岁钱 图据IC photo

2月20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件,男子蔡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两个儿子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两儿子名下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共计26万余元。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当事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平均分割,但对蔡某要求分割两儿子名下存款的请求不予支持,上述存款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该存款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压岁钱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压岁钱”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红星新闻记者也采访了多位专业律师,从法律上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解读。

起诉离婚:

父亲要求分割两儿子名下存款被驳回

法院:孩子压岁钱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2006年,蔡某和王某在朋友的婚礼上相识,次年两人正式登记结婚,并于2012年、2014分别生育长子蔡某甲、次子蔡某乙。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在孩子教育等家庭问题上的分歧愈发明显,夫妻感情也逐渐出现了裂痕。2020年初,两人因教育方式和观念的不同再次发生激烈争执,王某带蔡某甲、蔡某乙离开与蔡某共同居住处,此后王某及两子一直与王某父母共同生活,同年4月、7月,王某、蔡某曾分别起诉过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分居400多天后,蔡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共计26万余元。

法院认为,当事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蔡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平均分割,但对蔡某要求分割蔡某甲、蔡某乙名下存款的请求不予支持,上述存款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该存款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蔡某、王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压岁钱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蔡某在离婚案件中要求分割未成年子女蔡某甲、蔡某乙名下存款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故驳回该项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法院还认为,本案中蔡某甲、蔡某乙在接受赠与时虽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从保障未成年人财产权的角度出发,即使是在未成年人未满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阶段,接受赠与的意思由监护人作出,也不能改变该财产属于未成年人本人的结果,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均不能以监护人的身份要求分割属于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只能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本身的所有权依然归属未成年人。受传统观念影响,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缺乏重视,实践中将未成年子女“压岁钱”等财产据为己有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父母应当具有相应的意识,以身作则保障未成年人包括财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

律师解读:

压岁钱属于孩子个人财产

监护人可代为保管,但无权随意支配

关于压岁钱的所有权,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压岁钱是长辈等对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晚辈的财产性赠与,在赠与行为完成后,压岁钱就已经由被赠与人掌控支配,相关钱财的所有权当然就属于被赠与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可以代为保管未成年人包括压岁钱在内的合法财产,可以采取银行存款等方式保值增值,而未成年人也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自行保管或处分个人合法财物的行为。

此外,“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当未成年人成年具有或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可以要求代为保管财物的监护人返还其个人合法财物,若代管人损害或侵占了未成年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未成年人还可以要求代管人赔偿或补偿。

日常生活中,监护人都有权利保管未成年人包括压岁钱在内的合法个人财物,而未成年人可以自行确定其个人财产由父母一方或双方代为保管。不过,为了方便,日常生活中多为直接抚养未成年的监护人代为保管。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压岁钱是过年期间长辈对于孩子的赠与,那么该压岁钱的性质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正如本案中法院所判定的那样,蔡某甲、蔡某乙接受的赠与属于其个人财产,其父母有保管的权利,无权自由支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压岁钱是由父母直接保管,如果父母双方离婚,那么基于孩子是由一方来直接抚养,那么其压岁钱也应当交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保管。


图为离婚证,如果父母离婚,孩子的压岁钱应当交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保管

那么,孩子的压岁钱如何使用呢?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则上压岁红包需交由其监护人保管,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压岁红包就是典型的纯获利行为,孩子们可以把压岁钱用在和自己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中,比如购买文具、书本等,不能购买大额物品,或者大额打赏主播等,这些都需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另外,孩子也可以将红包交给监护人让其帮忙保管,不过对于监护人来说,替孩子保管压岁钱,也不代表着能随便动用,如果纯粹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如为孩子购买保险、参加特长培训、买新衣服等是可以的,但若是用于打牌、买包、买酒等是不行的。当然,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以自己保管、自主支配收到的压岁钱。

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亚龙表示,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给孩子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孩子或者其监护人表示接受、钱款发生转移之时,压岁钱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孩子所有。同时,监护人在保管压岁钱期间,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帮助孩子保管“压岁钱”,但无权直接没收、随意处置孩子的“压岁钱”,更不能单纯拿这笔钱为自己消费,损害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杨灵

编辑 潘莉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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