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原副省长郝春荣受贿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3-05-30人气:作者:未知

辽宁省原副省长郝春荣受贿案一审宣判

(原标题:辽宁省原副省长郝春荣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5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郝春荣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郝春荣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辽宁省原副省长郝春荣受贿案一审宣判

辽宁省原副省长郝春荣受贿案一审宣判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1年,被告人郝春荣利用担任中共辽阳市太子河区委副书记、太子河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辽阳市委常委、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朝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旅游局局长,中共盘锦市委副书记、盘锦市人民政府市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供给、工程承揽、行政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883万余元。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郝春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郝春荣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退缴、查扣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相关报道:

被批贪欲膨胀的女"老虎"被捕 落马当月还曾露面

在落马半年之后,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被逮捕。

9月21日,最高检发布消息,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春荣作出逮捕决定。

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第一,郝春荣是虎年首个落马女“老虎”。

郝春荣,女,汉族,1963年4月生,今年59岁,她长期在辽宁省任职,曾担任过辽宁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2018年1月从盘锦市市长岗位上直升辽宁省副省长。

了解当地官场的一位知情人士曾对《环球人物》表示,一般提副省长是从市委书记往上提,以市长身份提任副省长的情况并不多见。“郝春荣晋升太快了。来这里当这么两天市长,也没有什么政绩,就升了副省长。”

在落马之前,郝春荣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今年3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辽宁省副省长郝春荣任上被查。

在被查之前,郝春荣还多次出席活动。

3月7日,全国两会期间,辽宁代表团继续分组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审议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等,当时,郝春荣曾出席会议。

3月9日,辽宁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当时,郝春荣也作了发言。

辽宁省原副省长郝春荣受贿案一审宣判

郝春荣 资料图

第二,在郝春荣落马11天之后,2022年4月9日,辽宁省再有“老虎”被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孙远良。

辽阳地处辽宁中部,是沈阳都市圈副中心城市,郝春荣和孙远良两人均在辽阳工作多年,交集时间达14年。

在辽阳市工作期间,孙远良历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郝春荣历任市下辖太子河区副区长、区长,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副市长等。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从落马时间和履历上看,孙远良与郝春荣工作交集非常密切,不排除郝春荣在被留置期间,交代了与孙远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相关的线索,或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或是共同卷入相关腐败问题,有窝案、串案的可能。”

第三,在郝春荣被查之后,曾协助她工作的刘启波也出事了。

刘启波是辽宁辽阳人,2020年12月任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今年5月被免职。今年8月23日,官方首次公布了刘启波被查的消息。

刘启波在担任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期间,曾协助时任副省长郝春荣的工作。

今年8月23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辽宁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启波被双开。当时的通报中提到,刘启波“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谋求职务调整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

第四,郝春荣曾在盘锦市当过市长,期间曾主推“农家民宿”工程。

据《环球人物》报道,当时在盘锦,政府为了让农家屋看起来有文化风韵,把许多外墙重新粉刷,还写上古诗词、古句

郝春荣还曾以“导游”身份登上某电视台旅游节目,邀请观众到盘锦体验当地的生态之旅。

辽宁省原副省长郝春荣受贿案一审宣判

郝春荣

不过,在当地老百姓看来,盘锦市政府这样大张旗鼓的搞旅游,是形式主义。盘锦本地旅游资源不是很多,很难吸引游客做深度游。郝春荣离开盘锦后,其力推的那些项目无人再提。

今年9月1日,郝春荣被双开。

纪委通报提到,郝春荣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亲清不分,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郝春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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