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夫藏尸冰柜案发背后:留下年幼女儿,夫妻社媒曾有不少甜蜜互动

时间:2023-03-24人气:作者:未知

杀夫藏尸冰柜案发背后:留下年幼女儿,夫妻社媒曾有不少甜蜜互动

在3月9日晚江苏苏州姑苏警方通知亲属以前,庞某伟的父母无法想象,过去一年多时间里,疑似失踪只能偶尔通过微信“联系上”的儿子,其实早已不在人世,而犯罪嫌疑人正是庞某伟的妻子查某丽。

3月18日,庞某伟的父亲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家住苏州市姑苏区驿东苑的查某丽杀害亲夫庞某伟,并在卧室冰柜中藏尸15个多月,还用死者的手机发微信,骗取受害者家人约20万元。这起“苏州女子杀夫藏尸冰柜”案件,随即引起广泛关注。

20日晚,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该市居民查某丽(女,1993年出生)至该局投案自首,称其因家庭矛盾,将丈夫庞某伟(男,1991年出生)杀害,并将尸体藏于家中冰柜。接报后,该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案发后,查某丽被该局刑事拘留。当天,该局对查某丽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1日,南都、N视频记者联系上庞某伟的父亲,他向南都记者表示,儿子庞某伟今年才32岁,和查某丽还有一个年幼的孩子,自己至今也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目前正向警方了解更多案情细节,“希望能严惩凶手,还儿子公道”。

“失踪一年”

庞某伟的哥哥庞力(化名)认为,庞某伟是在2021年12月中旬开始失踪的,在当年的11月末,他们还曾与父母一起回了趟安徽淮南的老家。庞某伟在12月初还去了一次父母家。此后一年多时间里,家人再没见过庞某伟本人。

庞力告诉南都记者,虽然没有见到庞某伟,但看到他的微信朋友圈偶尔会有更新,也曾收到他的微信消息,希望向家里人借钱,“父母和弟弟前后一共打了大概20万元。”庞力说。直到近来他才知道,是查某丽利用庞某伟的手机更新了动态,甚至可能通过电脑模拟男方声音骗过家人。

庞力说,在庞某伟失踪的时间里,家里人曾4次报警,但查某丽一直说他因为生意失败外出躲债,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他回忆,查某丽曾在2022年6月搬过一次家,“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她搬家,当时她请的是搬家公司,从姑苏区驿东苑搬到了其他区,但不到几个月就又搬回驿东苑。”


查某丽被指“杀害丈夫庞某伟”

去年中秋,考虑到查某丽独自带着孩子在家,庞力及其他家人还到查某丽家陪她过了中秋节。“当时家人也见过那个冰柜,贴着胶带,但想到搬过家也很正常,并没有多想。”庞力说,今年春节,他见过查某丽,感觉她瘦了,但她没有多提庞某伟。“我感觉到她有事情隐瞒,但也不好问什么。”

庞力表示,庞某伟是家中的大学生,过去和家人关系好。“在他失踪的一年多时间里,我曾想过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想过他可能是误入传销或者不好的组织了,但没有想过是这么恶劣的结果。”

据悉,今年3月9日,查某丽母亲前往其家中帮忙打扫卫生,发现了冰柜里的尸体,报警后查某丽被刑事拘留。庞某伟的父亲也告诉南都记者,直到今年3月9日晚,他们接到当地派出所通知,才得知了儿子庞某伟已被害。

“他今年才32岁,他和查某丽还有一个年幼的孩子,我至今也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目前正向警方了解更多案情细节,希望能严惩凶手,还儿子公道。”

“上门女婿”

位于江苏苏州姑苏区驿东苑6栋4楼的一个单位,是庞某伟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居住在驿东苑5栋的居民陈先生告诉南都记者,目前涉事单位已被贴了封条,白天有人把守。“大约半个月前,很多警察来到现场封锁了单位,我们才知道发生了命案,感到很惊讶,也有点害怕。”陈先生说,自己和庞某伟、查某丽并不熟络,“印象中见过,就是普通夫妻吧”。

死者庞某伟的堂叔庞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庞某伟来自安徽淮南,家有兄弟三人,庞某伟排行老二。他大学毕业后成为房地产中介,后来自己开了公司,查某丽是庞某伟曾经的同事,由此相识相恋。堂叔说,庞某伟在苏州属于外地人,查某丽则是本地人,而且家里是拆迁户,经济状况较为宽裕,庞某伟成了“上门女婿”。

庞先生表示,自己看着庞某伟长大,2020年10月,二人补办婚礼时,他还参加了。在他的印象中,庞某伟是个听话且上进的孩子,但他对查某丽印象不深,“感觉她不太说话”。

南都记者分别查阅了庞某伟和查某丽的社交媒体,发现他们曾有过不少甜蜜互动。

2017年,查某丽经常在庞某伟的动态下互动表白,2017年2月8日,她在庞某伟社交媒体留言道,“也许,有一天我没能幸运的嫁给爱情,但至少我会嫁给我的此生不悔……但那还是很久以后的事。”两人也曾一起看演唱会、吃火锅。

而庞某伟在社交媒体上,多记录着关乎自己小家庭的重要日子。2020年2月,庞某伟与查某丽的女儿出生,庞某伟用照片记录了女儿从襁褓到百天的成长变化。庞某伟喜欢看着女儿在自己身上熟睡,掩不住脸上的笑容。2020年6月21日,他激动地晒出女儿的照片,庆祝自己以孩子爸爸身份度过的第一个父亲节。


2020年5月,庞某伟在社交媒体晒出与查某丽的婚纱照,纪念孩子出生百日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2月14日的情人节,庞某伟的社交媒体账号曾发布定位在苏州一个购物中心的动态,并用爱心的表情图传达对爱人的情谊。2021年9月9日以后,这个账号不再更新内容。

自2020年以来,查某丽的社交媒体账号基本再无甜蜜言语。当年年中,她曾数次发布纯文字动态,似乎透露出心情不佳。10月5日,查某丽曾写道:“哄睡着了,开门进来你倒是进呀,在卧室门口吹牛逼。有病吗?被吵醒了,还说这不是没睡嘛……这时候心态直接炸裂。”这是她少有明确表达愤怒的时刻。

“家庭矛盾”

查某丽为何要杀害亲夫庞某伟?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在3月20日晚的通报中指出,近日,该市居民查某丽(女,1993年出生)至该局投案自首,称其因家庭矛盾,将丈夫庞某伟(男,1991年出生)杀害,并将尸体藏于家中冰柜。

一位自称曾与庞某伟一起工作过的同事告诉南都记者,印象中庞某伟“做事比较积极,很愿意去跑活”。该同事表示,与庞某伟最后一次联系是在2021年8月,当时她要离职,两人在微信上道了别。她曾听说庞某伟想要离婚,但该说法并未得到警方的证实。

南都记者查询工商资料信息发现,庞某伟与查某丽还曾以“夫妻档”形式开过公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2020年1月3日,庞某伟注册成立“苏州上华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他是公司唯一股东,担任执行董事,而查某丽任公司监事。2021年9月19日,这家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二手房销售代理等业务的公司注销。

庞某伟与妻子查某丽还关联另外一家公司。2021年9月17日,一家名为“苏州说食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查某丽持股51%并任执行董事一职、庞某伟持股49%,目前该公司仍处于“存续”状态。


庞某伟与妻子查某丽关联的一家公司,目前仍处于“存续”状态

在该案件曝光以后,查某丽“爱打赏主播”的行为也被发现。一位知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查某丽喜欢在某直播平台给一男主播互动刷礼物,排在打赏榜第一,男主播所在地也是苏州,直播平台也有多条与查某丽互动的动态。


查某丽短视频平台账号占据某男主播打赏榜榜一位置 受访者供图

3月19日晚,南都记者发现查某丽在该直播平台的账号已被封禁,且在榜单上被删除,但男主播的动态中仍可见一段有关查某丽账号升级为“郡王”的视频。20日,这条动态也被删除。

南都记者发现,针对该情况,近日该男主播所在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曾在直播间聊天区回复称,该男主播并不知道查某丽已婚,且其认识查某丽时,庞某伟应已经遇害,案件还需要等警方调查。

3月22日,南都记者致电该公司,接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男主播已停播,等待警方调查,公司暂无回应。

类案与量刑考虑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有多起“杀夫案”曾引起社会关注,也多由家庭矛盾激化引发。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郭某兰故意杀人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2月28日,湖北十堰的郭某兰因不满丈夫肖某长期辱骂殴打,趁丈夫吃饭之际,用锄头击打丈夫头部致其身亡。竹溪县人民法院认为,郭某兰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义愤杀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判决郭某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此外,《王某敏故意杀人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18年4月4日,河南郑州王某敏因不堪忍受丈夫刘某酒后对其殴打,趁刘某睡觉之际,手持菜刀朝刘某头面部、颈部及身上连砍数十刀,致其死亡。作案后,王某敏打电话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某敏不服,上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但该院认定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严重,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庞某伟的堂叔向南都记者表示,他们已联系律师,不需要民事赔偿,希望能严惩凶手。目前庞某伟和查某丽的孩子仍由查某丽家人照顾。庞某伟家人希望走法律程序,要到孩子抚养权。

苏州警方通报中称查某丽投案自首。自首情节是否会影响后续法院判决量刑?3月22日,长期专注刑事案件的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明利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朱明利向南都记者指出,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对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若非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一般都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他也认为,查某丽是否会被判死刑,还将充分考虑案件情节及性质,其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

“目前有消息显示,该女子在杀人后隐瞒甚至假装被害人回复消息,如果这些情况被查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悔罪程度较低,意图掩饰被害人受害情况,阻碍案件侦查,量刑时将作为考量刑罚幅度的参考因素。该女子如果还存在冒充他人索要钱财,当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情况下,还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朱明利也表示,该案的量刑也将充分考虑公众的感情和接受度。“犯罪行为侵犯被害人权利,同时也是对社会关系的侵害。案件判决不仅要维护法律的统一和权威,确保良好的法律效果,还必须充分考虑案件的处理是否有利于赢得公众的支持和社会稳定等。”

对于受害者家人希望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诉求,朱明利表示,目前被害人死亡,查某丽又将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无法继续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义务,在此情形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将需要承担抚养义务。

“被害人父母可以与凶手父母通过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抚养权归属无法确定的,则由法院指定监护。即使在凶手家人家庭情况更富裕的情况下,法院也并不必然将孩子判由凶手家属抚养,法院可能还需考虑到,因孩子母亲行为性质恶劣而产生的外界舆论压力对孩子成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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