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通报长沙县在外来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

时间:2022-11-26人气:作者:佚名

11月25日通报长沙县在外来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

  感染者:何某某,男,51岁,居住地:长沙市芙蓉区城管队。11月25日确认阳性,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2日

  7:00 前往雨花区天华小区门店,后自驾前往长沙县高塘坪路长沙宏发生态农庄有限公司仓库,后驾车返回雨花区天华小区门店,后返回居住地未外出。

  11月23日

  7:00 前往雨花区天华小区门店,后自驾前往长沙县高塘坪路长沙宏发生态农庄有限公司仓库,后驾车返回雨花区天华小区门店,后前往雨花区大桥三区、友兴家园送货,下午在雨花区天华小区门店,后返回居住地未外出。

  11月24日

  7:00 前往雨花区天华小区门店。

  11:00 自驾前往长沙县高塘坪路长沙宏发生态农庄有限公司。

  15:00 驾车返回雨花区天华小区门店,后驾车前往长沙宏发生态农庄有限公司,途中接防疫部门电话,将车停至路边,直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三天三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抵长后立即进行1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长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西藏全域,新疆全域,内蒙古全域,甘肃全域,广东广州、佛山、深圳、汕头、清远、东莞、揭阳、湛江、阳江、茂名、肇庆、珠海,湖北武汉、黄冈,河北石家庄,河南郑州、南阳、平顶山、漯河等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长沙县在外来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

标签: 长沙县  防疫  门店  核酸  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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