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公告

时间:2022-10-15人气:作者:未知

黑龙江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公告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公告

  10月27日,我市爱辉区发现1例本土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出”“内防扩散”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就做好爱辉区疫情防控工作,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离爱辉区行政区。

  二、将馆、洗浴、影剧院、歌厅、舞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三、个体诊所暂停营业。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

  四、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实行分时预约、扫码(健康码、行程码)进园,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

  五、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集市、民俗、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

  六、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七、公共场所(飞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药店、景区景点、展览馆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全面开展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八、公交车实行限流运行,乘客人数不得超过核载人数的50%;公交、出租车一律开窗运行,乘客需扫健康码乘车,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九、倡导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倡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新风,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十、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阳性感染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十一、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核酸筛查。

  十二、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黑河市爱辉区的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公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黑河市爱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27日

标签: 爱辉  黑河市  疫情  工作  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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