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宛城区征收土地预公告5号 宛屯征收公告

时间:2022-09-30人气:作者:未知

2022宛城区征收土地预公告5号 宛屯征收公告

  宛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05号

  茶庵乡茶庵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南阳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公共利益,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拟征收你村位于茶庵村以南、区间路以西区域作为公共服务用地,并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