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仲恺中小学学校招收插班生通告(仲恺高新区公立学校插班条件)

时间:2024-09-05人气:作者:未知

2024年仲恺中小学学校招收插班生通告(仲恺高新区公立学校插班条件)

  一、适用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

  二、公办学校招收插班生

  以镇街为单位进行招生,仲恺高新区户籍学生依据户口簿地址或者监护人产权房地址,非仲恺高新区户籍学生依据监护人的居住证地址,由以上证件地址所属镇街的学校受理,视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申请学校相应年级没有剩余学位,则该年级不受理转学申请,学生监护人可申请同镇街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如申请转入的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剩余学位数,则根据剩余学位数对学生进行分批排序,额满即止。未能转入的学生调剂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不服从调剂的按放弃转学处理。

  三、民办学校招收插班生

  我区民办学校招收区内户籍学生以及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视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申请学校相应年级没有剩余学位,则该年级不受理转学申请,学生监护人可申请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如申请转入的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剩余学位数,则根据剩余学位数对学生进行分批排序,额满即止。

  四、招收插班生的学校和年级说明

  招收插班生的学校和年级见《2024年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插班生人数统计表》(附件1)。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和年级接受申请,无剩余学位的学校和年级不接受申请。

  五、申请批次和所需证件材料

批次

学生类型

准入条件

优先性

提供证件材料

1

区内户籍学生

/

按学生入户时间先后排序

户口簿;

学籍基本信息表;

以房产地址申请的须再提供房产有关证件。

2

区外户籍学生

学生监护人已办理仲恺区居住证,证件处于有效期。学生监护人属惠州市户籍的按已办理5年居住证处理;

学生监护人已参加惠州市社保(含基本养老),报名时处于参保状态。

按学生监护人近5年居住证办理月数排序

户口簿;

学籍基本信息表;

居住证办理记录(或居住登记回执);

惠州社保办理记录;

以房产地址申请的须再提供房产有关证件。

备注:1.房产有关证件指的是购房合同及发票或者房屋产权证,房产所有权人必须是学生监护人或与学生同属一个户口的直系血亲;2.居住证和社保办理记录可采用粤省事等网上查询结果;3.尚未领取居住证的可凭有效的居住登记回执申请,此时居住证办理月数统一按1个月计算;4.各项证件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核时学校检查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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