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指南 渭南市毕业生档案

时间:2023-06-07人气:作者:佚名

渭南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指南 渭南市毕业生档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那么毕业生档案档案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起跟小编来看看吧。

  ●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存放

  毕业之后未就业(准备考研、出国留学、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可将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存放

  (1)如果你的工作单位是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那你的档案可以由学校直接寄给就业单位进行管理。

  (2)如果你的工作单位是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档案可以存放至与单位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同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温馨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事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及拆封。一定要给自己的档案找好合适存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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