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2人气:作者:佚名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中心市区新增公租房轮候家庭选房分配工作的通知
鲤城区、丰泽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泉州城建集团: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今后,中心市区将实施公租房常态化选房分配。为确保选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决定对2023年12月5日选房活动后新增加的公租房轮候家庭组织一次选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开始。
二、选房地点:鲤城区新华南路295号芳草嘉园综合楼二楼
选房服务大厅。
三、选房对象:2023年12月5日选房活动截止时间起到2024年1月12日止新审核通过的,经“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公示完毕,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家庭。
选房分优先队列和普通队列。优先队列为符合优先选房条件的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廉租补贴家庭、烈属、驻泉官兵、三级(含)以上残疾、区级(含)以上见义勇为、市级(含)以上劳模等轮候家庭;普通队列为优先选房对象外的其他轮候家庭。
四、房源情况:2023年12月5日中心市区选房后剩余房源,共计27套(市直18套、鲤城9套),分别为:一房型3套(东宝花苑合租型2套、江南雅园1套)、二房型24套(市直15套、鲤城区9套)。
五、选房安排:优先队列实行应保尽保,房源按优先队列轮候家庭数实际数量提供;普通选房队列房源为扣除优先队列选房后剩余数量房源。各选房队列按轮候顺序号先后依次进行选房。
六、看房安排。实行网上看房,所有房源情况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fjsj.quanzhou.gov.cn/)网站上公布。
七、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优先选房的轮候家庭,于2024年1月12日前至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有效的优先选房证明材料。
鲤城区: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人民政府大院4号楼7楼712室,电话:22160870;
丰泽区:田安南路637号(六灌路与田安路交叉口)建设大厦留后611室,电话:22591612;
泉州开发区: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规划建设局服务窗口),电话:22358187。
(二)轮候家庭的选房名单将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fjsj.quanzhou.gov.cn/)网站公布。同时,住房保障部门将提前电话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三)各相关单位在上述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专职入驻选房服务大厅;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做好选房服务大厅的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人:许自强,联系电话:18605959939。
贷款对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其他人员;小微企业。
(0)人喜欢2024-09-20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对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0)人喜欢2024-09-20政策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0)人喜欢2024-09-20补贴对象:在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可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0)人喜欢2024-09-20